按照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对蔡达锋等7名任职时间较长的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函》的要求,根据中办、国办《关于<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>的通知》(中办发〔2010〕32 号)精神及《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(内师院发〔2016〕131号)有关规定,审计处将对蔡达锋、黎昌金、彭家寅、唐再锋、张强、王继军、陈理宣等同志现领导干部工作岗位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。
在审计期间,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如有问题需要反映,请于11月30日前来人、来函、来电与学校审计处联系。
联系电话:2346995
特此公告
审计处
2018年7月9日